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田丽莎在文登法院非法开庭,庭上正义律师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田丽莎自己也做了无罪陈述。九月二十四日,田丽莎家人向文登区法院、检察院提交了对公诉人提出田丽莎证据的质疑,张文健法官说要做鉴定所以需要时间家人到时候拿钱就行了,家人提出鉴定为什么不通知家人,而拿钱时需要家人拿,这样的鉴定是无效的,必须家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才算。
九月二十八日文登区法院以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让检察院补充“证据”,田丽莎家人去到法院询问督促张文健法官无罪释放田丽莎,被告知十月二十八日之前检察院有“新证据”就提交上来,没有张文健法官就按照原来的所谓“证据”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