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下午四点,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警察付连国(编号087207),穿便服以办事处走访为名,骗开法轮功学员康为东家门。付连国伙同新华派出所警察曹国友(编号087201),以去派出所核实控告江泽民诉状为名,传唤去派出所核实。
康为东承认控告江泽民信件是自己写的,并在控告信上再次签字。
后付连国又骗康为东在行政处罚书上签字,康为东签字“我没错,这不符合宪法”,及姓名。
后康为东又骗康为东在行政拘留书上签字,说是从轻处罚,康为东签字后发现有“涉嫌利用X教组织”字样,把姓名涂抹掉,以后全部拒绝配合。
后警察请示上级,要行政拘留康为东5天,他坚决不配合,不跟他们去拘留所,警察5人殴打他,并想给他双手戴上手铐,最后只戴上一只手,5个人抬着他上警车。
他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到拘留所拒不配合,被抬到拘留所里面门口。警察要求自己走进办公室,他坚决不进,后被警察踹了四脚,他仍坚决不进办公室,正念抵制,三个人又打算把他抬进去,没成功。
最后拘留所以没有健康体检为名,要求警察把康为东带回派出所,警察曹国友以第二天体检为名,下午七点半左右让家属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