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点,李玉芬在家里的土产店里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乌云哈斯)指导员、(陈铁军)队长、(钟绍斌)警察、防范办(原610)主任塔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十几个人,骗到都市花园办事处,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李玉芬用车送往赤峰所谓“法制基地”(洗脑班),非法关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天后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