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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八月马艳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高朋、潘高峰把马艳芳的案子送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中法调查后没有立案,因为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通信自由的权利,就把案子退回去。高、潘仍贼心不死,他们又把马艳芳的案子送到二道区法院,审判长闫洪义,目无国法,滥用职权,把马艳芳非法判了七年重刑押入大牢。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马艳芳被非法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教育监区),这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的黑窝。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于英杰在她姨妈家被两个自称市公安局的人绑架,当时于英杰的母亲也在现场,要求那两个人出示证件,其中一人出示了证件,名为潘高峰。在此之前,于英杰的丈夫被彩宇大街派出所叫去问话,之后很可能被警察盯梢,两天后于英杰让她丈夫给她送电话本被警察跟踪,因此遭到绑架。十一月九日,于英杰的家被抄;经营多年的图文设计门市也未能幸免,好好的生意,就这样断送在共产邪党那里。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大法弟子李伟在去长春市百老会上班的途中,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高军,潘高峰等多名恶警绑架,同时长春经开公安分局到李伟家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四十多本、一打打印纸、计算机一台、笔记本计算机一台、经营的大量计算机配件、光盘盒一箱、德国工具箱一个、现金两万左右(给父亲看病钱,后来勉强要回一万六千三百五十元,后经律师转李伟看到一个戴眼镜的警察在点钱时,自己蹲下拿一些钱揣到自己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