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轮功学员吕尚春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上诉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未开庭,于四月二十四日维持非法原判。二零一五年吕尚春家人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诉,八月三日申诉被驳回。后向北京市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十一月四日被受理,承办法官是彭红运,书记员是张潇潇。申诉人要求无罪释放吕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