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七月三日,法轮功学员彭艳芳到六安市检察院申訴丈夫张家林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关押在巢湖两年了一直禁止接见。当晚被六安市裕安区司法所、裕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赵登杰等人从家中绑架到市公安局,並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大法音乐、炼功磁带等。連夜送到霍山县看守所。
一个多星期后,彭艳芳被铐上手铐从看守所带到霍山县文丰宾馆三楼,由十几名警察轮番审讯,四天四夜不让睡觉、不让洗漱。六安市国保大队长赵登杰、女警杜彬等人参与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