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家在绥中县前卫镇,父亲现在仍然住在前卫镇。妻子苏辉,在绥中县图书馆工作。王宝民曾先后在高甸子乡派出所,宽帮镇派出所和城郊乡派出所当所长,二零一五年调到绥中县国保大队任大队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的迫害刚开始,王宝民在高甸子乡任派出所所长,欲绑架某法轮功学员,因抓不到本人,就到其儿媳家,绑架其儿媳未遂;又到其女儿学校骚扰,把其女儿吓得大哭。王宝民还先后到该法轮功学员打工的三个单位去,造成两个单位的老板不堪骚扰,以至该法轮功学员两次失去工作,被逼的有家不能回,在玉米地住了十八天。屡遭骚扰,一家人精神几近崩溃,该法轮功学员不得不回家,最后被王宝民带人绑架到洗脑班。
王宝民当时还派手下在另一法轮功学员家院外的树杈上整天整天地坐着、看着,该法轮功学员只好流落在外,但最后还是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前卫大法弟子武宝林被前卫派出所和绥中公安局绑架并抄家,被劫持在绥中拘留所,后转到绥中看守所,日前已被非法批捕。
十一月中旬,大法弟子徐春香遭骚扰,两个自称是派出所的年轻男子到徐春香家问诉江的事,并问徐的母亲,(徐母也参与了诉江)在门口问问就走了。十一月二十四日,又有4个女子是兴隆社区的,又敲徐家的门。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高岭镇大法弟子王素芳在家遭绥中县公安局警察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范家乡大法弟子潘玉霞、明凤霞被绑架,潘玉霞当天晚上绥中送回,明凤霞被勒索五百元当晚放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胡家坟大法弟子曹家玲被村干部带人骚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午,葫芦岛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刘焕宇等人将绥中职业高中教师大法弟子刘巍绑架至绥中拘留所,非法拘留20天,国保队长王宝民扬言还在给刘巍“凑材料”。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上午,绥中县公安局高岭镇派出所非法闯入高岭镇大法弟子李玉林、郑淑文家实施绑架,到大法弟子吴淑玲家非法抄家劫走大法书籍和相关学习资料,吴淑玲不在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绥中公安局和秋子沟派出所共8人,骚扰梁国满,绑架刘万利并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范家派出所又去了潘玉霞家,家里没人,派出所扬言要拘留潘玉霞5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小庄子乡张艳丽被绑架,东西被抄,不详,家人去国保大队打听,姓王的说:省厅有文档,关于诉江的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左右,王宝民带国保大队刘唤宇、刘忠和以及秋子沟派出所,打电话将秋子沟乡潘洪生骗到乡政府,说有活要找他干,将他非法拘留五天,抢走大法书籍,刘忠和还到潘洪生母亲屋里抢走了大法师父挂像。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王宝民伙同秋子沟派出所,绑架梁国满并抄家,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绑架中还动手打了梁国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左右,王宝民带国保大队刘唤宇、刘忠和及秋子沟乡派出所,又绑架了何凤伟并抢走大法书籍。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下午,王宝民等国保警察绑架了李玉杰、裴中华、丁青延、小于子,之前国保已经监视小于子家至少两天。
现任国保队长王宝民上任3个月来,频繁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以各种方式向他劝善,至今没见悔改。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早六点多,王宝民带国保派出所警察出动三辆警车,到范家乡大法弟子张继宏家,几个警察把张继宏按倒在地,非法抄家,抄走很多私人物品。过程中,一名国保警察伸手将张继宏妻子扒拉倒地,造成张继宏妻子腿部擦伤、瘀青。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绥中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进行了非法开庭。法院事先做了部署,当丁青艳、裴忠华的很多亲友在进入法庭后,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等骗家属说:“都出去,一会儿重新进。”待大家出去后,就再不让入内了。包括直系亲属在内的众多亲友都被挡在法庭外,最后只有裴忠华的儿子、小姨子,丁青艳的女儿、女婿和妻子被获准旁听,法院事先安排了二、三十名警察坐在旁听席。对于王宝民等人驱赶旁听亲友一事,丁青艳的女儿非常激动,大声质问王宝民为什么不让人旁听,另一位亲属在被驱赶出去之后,在庭外大喊:“为什么法轮功的案子不让旁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对此,周围法警和国保警察无一人吭声。王宝民还给围观的人录像。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早,王宝民派人将正在集市商店卖衣服的大法弟子董桂霞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绥中县法轮功学员裴益丽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被闯入家中的绥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宝民、刘唤宇等人绑架,后被绥中县法院法官关树森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王宝民再一次带人到法轮功学员刘巍学校,因为网上一篇文章怀疑到刘巍老师而将他绑架,在学校老师和领导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塞到吉普车的后备箱里,因为戴着手铐连扯带拽,保暖衬衫被撕破,新买的皮夹克蹭破,手腕和尾椎扭伤,几个月都未能恢复。之后六、七天,就把构陷材料送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刘巍这些年先后被国保大队绑架了四次,每次都是正在学校工作期间,每次都是莫须有的罪名。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上午,河北山海关法轮功学员高淑玲、赵焕珍在辽宁省绥中县李家乡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告之当地派出所之后被绥中县国保大队绑架、拘留。现高淑玲被非法拘留在葫芦岛拘留所,赵焕珍被非法拘留在绥中县拘留所。参与绑架的是绥中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宝民、绥中县李家乡派出所所长王会锦等。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有法轮功学员去县委给政法委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李怀林讲真相。在李怀林的授意下,王宝民等国保人员绑架了站在大街上的张凤仙等三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早晨,翟永池被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联合电厂公安处等十多个便衣警察,谎称物业骗他开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以其修炼法轮功为由径行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审。河北和北京两名律师为翟永池做了无罪辩护。开庭前,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等共七八个国保警察守在门口,王宝民声称只允许家属进入(法律规定庭审公开,任何公民持身份证均可旁听,周边地区的锦州、葫芦岛、朝阳都是出示身份证即可旁听),后来共三名家属进入法庭。
开庭前,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等共七八个国保警察守在门口,王宝民声称只允许家属进入(法律规定庭审公开,任何公民持身份证均可旁听,周边地区的锦州、葫芦岛、朝阳都是出示身份证即可旁听),后来共三名家属进入法庭。
两名律师在9点10分左右进入法庭,王宝民在门口无故对北京律师发难,冲律师大喊大叫,捏造事实,大喊说这位北京律师“骂共产党”,并扬言要“打律师”,北京律师始终面带微笑、带着些许无奈。律师坐在辩护人的位置上之后,王宝民继续扰乱法庭与公共秩序,冲着北京律师大喊:“我要打你!”
绥中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下达判决书,将翟永池老人重判七年,不知是依据的那条法律,还是幕后有人在操纵,翟永池已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早九点多,刘巍在绥中法院对面刚下摩托车,就被四个便衣按倒在地,与另外几个国保警察在国保队长王宝民的带领下绑架进了一个没有牌子的黑车中。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绥中县法轮功学员王桂芬被国保大队王宝民等绑架,晚9点左右被所谓“取保候审”,警察说此事已经报到了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下午三点,绥中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宝民、副大队长刘唤宇和另一个国保警察,到位于绿野华庭的李晓明的理发店,进行了非法查抄,抢走大法书等,并把李晓明和她三姐李晓光劫持到国保大队。李晓光、李晓明姐妹俩于下午五点多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绥中县法轮功学员张小娜在家中被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宝民等警察绑架并抄家,回家后被“监视居住”。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被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款一万元。
近日(二零二二年四月),绥中国保大队王宝民等到前卫镇李殿文家、高岭镇吴素玲在前所范金钢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绥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宝民带6、7个警察,开两辆警察到前卫镇8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殿文家非法抄家,拿着喷漆喷了李殿文家门上的真相对联的两侧(横批之前被社保局人员撕掉了),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明慧周刊》、播放器。四月一日,社保局到李殿文家就李殿文上告工资一事慰问李殿文,撕掉了李殿文家门上真相对联的横批。
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面对妻子张小娜即将陷狱四年,万般无奈的陈杰于在网上分别向12337、12389、12388、12345等部门控告王宝民、张孝金、张亮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罪,要求有关机构追诉他们的刑事责任。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绥中县国保大队王保民开私家车到秋子沟乡,由派出所及乡干部带领挨家挨户骚扰多名大法弟子,并抢走大法书,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同时要求每个大法弟子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还要录像。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杨将威因为贴了一张不干胶被绥中高岭镇派出所警察郭铁军(五十多岁)绑架。之后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宝民带人去杨将威家里非法抄家,抄走一本《转法轮》,两个播放器,台历和挂历共4个。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刘巍(男)开车去本县葛家乡,讲真相时被一个老头恶意举报给葛家派出所,下午3点多钟回家被等在楼下的县国保大队的一帮人绑架。
当时刘巍的妻子也在车上下来,国保大队长王宝民拽着她的脖领子往楼上拽,非法抄家时抄走了一些单篇大法经文,从车上翻出了一些护身符和真相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