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负责法轮功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大兴区政法委书记王有国、大兴公安局局长贺安钢、副局长张建平、大兴区国保大队队长杨连江、大兴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杨万秋等人滥用职权做出了多次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错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