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瑛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一八年年底退休前,自始至终执行中共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领导、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峰峰至少有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迫害成植物人;判刑一人;劳教13人次;骚扰110人次,绑架46人次,抄家34人次,拘留七人次,罚款非法所得至少137400元。以上统计只是杨瑛迫害的部份学员,更多迫害案例:包含没有统计的、本人惧怕不敢说和不让报导的、已离世无法统计的,所以本统计与实际迫害数据相差很大。峰峰矿区公安国保大队大队长杨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峰峰矿区通二矿法轮功学员赵青云(女)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后送回到市区看守所,家人花钱保回后,儿子、女儿看管的很紧,不让她学法炼功。加上杨瑛经常带人或派人到她家骚扰恐吓,赵青云经常生活在恐怖的环境中,使赵青云经常感到精神压抑而导致瘫痪。二零零一年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升级,杨瑛又派人经常到她家门口蹲坑监视,高压恐怖压得赵青云喘不过气来,不长时间赵青云便离世。
二零零一年后,刘月珍(赵青云的丈夫)家多次受到通二派出所警察非法搜查和骚扰,不能正常学法炼功。刘月珍失去老伴后,公安政工科长(现在国保大队长)杨瑛仍经常不断恐吓骚扰,再加上学法炼功也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含冤去世。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恶警到法轮功学员代秀芬家骚扰四、五次,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峰峰矿国保大队杨英、张合文等二十多人到家抢劫,恶警偷走现金六百元,抢走影碟机、收音机、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资料、护身符等价值八百多元。代秀芬第一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五十多天,第二次九个多月。
法轮功学员荣的自二零零一年开始连续三年被迫害。峰峰矿区公安局国保杨瑛、公安一科、义井派出所警察吝贵兵等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从她家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家中三个孩子无人照管,长时间的迫害使她神志不清,靠输液维持。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峰峰矿区国保大队长(原610主任)杨锳亲自带领4人到法轮功学员崔琳家搜查,并把其儿子、女儿叫来威胁、恐吓。
法轮功学员樊富春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向两高控告江泽民。十月份的一天,在峰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瑛的指使下,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槐就带领市区派出所的四、五个警察上门抄家,十一月五日,杨锳等人又到樊富春家中骚扰,洗衣机、冰箱、被褥、立柜、床底等翻箱倒柜,无处不及。公安国保对樊福春抄家抢劫,给老人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精神上的严重打击,使老人身体日渐消瘦,二零一七年五月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肝癌,同年十一月份离世。
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之后,峰峰公安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冯顺福家抄家、监视。整天吓得他胆战心惊,不敢在家呆着。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他与老伴一同回老家,峰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瑛伙同五矿政保卫科人员将他从老家押回,并抄家抢劫,抢走一盘磁带,一台录像机,冯顺福被带到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之后送劳教。因血压高劳教所不收,冯顺福被取保。从这之后心里更加害怕,不敢学法炼功炼,后来身体越来越差,血压高了,腿脚不好使了,到老家输液治疗,再回到家时突然不能起床了,住院三十九天成了植物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点,法轮功学员申有亮在自家药店被绑架。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杨英等人,协同肥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绍斌(音)等三人,绑架了。店里的电视机、机顶盒等物品被劫走。此次对申有亮的绑架与一月二十六日其车在肥乡被扣押有关。下午四点三十分,肥乡县公安将申有亮送往肥乡县拘留所。
后来申有亮被肥乡县检察院非法拘留、起诉。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原肥乡县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三年徒刑,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唐山冀东监狱。
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市区派出所先后三次到法轮功学员张瑞芹家骚扰。二零一七年年末,大峪派出所和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国保杨瑛曾带多人上门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