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上,甘肃省临夏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王宪龙(别名小马)来李建魁家将他骗走,王宪龙抢夺私人财产(大法书籍),当时被李建魁家人阻拦。王宪龙认为势单力薄,向上反映情况,后调集不法警察(大概来十人)。
那天从李建魁家抢走了大量的财物(电视机、放相机、录音机,还有珍贵的大法书籍等),当时法轮功学员杨志义、李六权、陈家财、李文平为了保护大法书籍,与这帮不法人员争抢,最后这帮不法人员在毛毛细雨中把杨志义、李六权、陈家财、李文平背砸着手铐,四五个恶警带一个绑架到了临夏县莲花派出所(那里还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焦永林)。
李建魁被劫持到南塬乡派出所,不法警察胡培兴(别名胡大侠)在他背上用拳头砸,待了一会把他又劫持到县公安局政保股,在政保股非法拘禁十五天,期间受到非人的折磨,如:王宪龙亲自用木棍在他的踝骨上砸,强迫他跪在钢筋上等,踝骨疼的好长时间走不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