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77
编号:
E000092837
中文姓名:
戴海兴
姓名拼音:
Dai Haix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运河区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运河区政法委书记。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至二十四日分别非法庭审了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被绑架的十位法轮功学员。

在非法庭审前,沧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沧州市“防范办”主任彭李军、运河区政法委书记戴海兴到运河区法院组织会议,亲自上阵部署迫害指令。据大陆媒体十月三十日报道,彭李军在开庭前还以“指导刑事审判工作”为由,在运河区法院部署对“8•;17”绑架案中的法轮功学员的进一步迫害,叫嚣要“严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9/沧州“8•17”被绑架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全部上诉-32199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