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南春街道办事处黄淑瑜及南春社区人员共三女一男,闯到刘瑞权的服装店,一进门就用手机进行录像和威胁恐吓。十一月十日,黄淑瑜等四人又闯到刘瑞权、张醉霞的服装店,逼迫刘瑞权写“三书”、签名,遭到刘瑞权的拒绝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