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92988
中文姓名:
洪德明
姓名拼音:
Hong Dem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市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21,办公室电话:3801039,传真:2898131
支队长:洪德明3801513办、13704911020
支队长:董文生3801039办、13634951230
政委:王景龙13591860610
副队长:李秀华2614801、13942191166
副队长:赵立极(主参与迫害)13904217808,妻子:陈娜利(在外事办综合科工作)电话15566790155,13942130081,家住蓝海城B区,大儿子:赵诺,电话18698218668。
调研员:
田祥13704912428(主参与迫害)
赵晓光2620896办、13904910111
周玉海3806004办、13942166888
孟庆田13904210363
近照:
家庭住址:
朝阳市国保大队:
电话:0421-3801039传真:0421-2898131
支队长洪德明 办3801513;13704911020
迫害事实:
朝阳市国保大队支队长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朝阳市公安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现已知有:姜伟、景菲、孙连成(64岁) 、霍会贤(69岁)、刘亚萍、杨泽梅、张淑芝、林江梅、迟淑华等因诉江被非法批捕。据说已有二十多人被非法批捕,详情待查。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朝阳市委书记蹇彪、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子主任盖永武、朝阳市国保大队支队长洪德明及政委王景龙等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朝阳市因诉江多人遭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2/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03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