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郭晓慧因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唐刑终字73号的判决,特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于2003年1月15日被唐山市西窑派出所高延生、干警刘杰抓捕,对郭晓慧拳打脚踢之后带到了派出所,不许郭晓慧睡觉,第二天将郭晓慧连人带铁椅子一起送到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二楼的一间司机休息室里,继续将郭晓慧铐在铁椅子里7天7宿不允许郭晓慧睡觉,并用手摇电话机不停的电击郭晓慧,将两根铜线缠在郭晓慧她的手指上,为了达到最佳的通电效果,还在手指上浇水。为了不让楼里的人听到郭晓慧被电击时发出的惨叫声,用湿毛巾堵住郭晓慧的嘴,负责提讯、逼问郭晓慧的是路北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刘X湘,许伯军(科长),许来生(科长),陈红(女,教导员),田纪生,聂东强等,折磨了郭晓慧整整十天,直到1月24号郭晓慧被送进唐山市安康医院,当时郭晓慧已经不能自己行走,经CT检查郭晓慧的腰椎间盘突出,心脏壁厚,郭晓慧被强行在安康医院接受药物治疗和灌食,直到1月28日才郭晓慧被送进唐山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