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凌晨,怀仁县河头乡派出所警察无故绑架在河头乡停在路边查阅手机的刘贵生,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搜查他的车。当他们在车中搜到刘贵生平时阅读的法轮功书籍、资料时,就把刘贵生关押起来,并强行扣押了他的私家车,至今不还。怀仁县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志刚串通怀仁公安局政保股(国保大队)的张向东,将另处找来的30本资料说是刘贵生的,陷害说“当场抓获”散发资料(即使是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也不犯法),然后非法立案起诉,并在怀仁县法院肖华云的配合下,将刘贵生冤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