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93033
中文姓名:
鲁平
姓名拼音:
Lu P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沙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邮编:410007
传真:5798444
龙法官(谢务堂的上诉主审法官):0731-5798329
刑事审判庭:5798322、5798321、5798326等
信访接待室:5480118
办公室:5798333、5480139
值班室:5798210
立案庭:5798232、5798236、5798237
书记、院长:何文炯
副院长:潘定衢、罗世发、陈剑文、易前
纪检组长:张弟林
政治部主任:瞿正强
党组成员:郭先锦
办公室主任:王建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长沙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新棋、姚大华、赵亚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长沙市国保支队近百名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柳春霞、张灵格在此前的三月二十五日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除二人被放回、赵亚玲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后含冤离世外,其余八人均被长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八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实际上法庭对八人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长沙县法院的非法原判。本案二审审判长鲁平(音)面对法庭四座,却公然谎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将当事人的冤情与“610”的罪行,如此一言以“蔽”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9/长沙中院枉法裁定-二审开庭摆样子-32067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