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八点孙秀菊离世,拘留所和公安局方面极力推脱责任,逼迫目击者做和拘留所无关的证明,一月初,逼迫家属在正常死亡的裁决书上签字。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午九点,武城县警察电话通知孙秀菊的儿子说,调查结果已明,下午两点半要将孙秀菊遗体强行火化。中午家属匆匆赶到德州市人民医院太平间才发现遗体早在上午就被武城县看守所所长李东生、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王翠梅、警察姜志福等百十名警察抢走。逼迫家属签字后火化,并且连骨灰都不给家属。
孙秀菊儿子随即给警察姜志福联系,对方说,遗体已在火葬场,你不来的话就强行火化了。孙秀菊儿子和两名亲友一到火葬场,就被几十名警察包围,孙秀菊儿子不签,警察就不散去,无奈只得被逼签字。随即几十名警察带着家属做了遗体告别,强行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