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1
编号:
E000093108
中文姓名:
李曼
姓名拼音:
Li M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云岩区荷塘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岩区荷塘派出所户籍科。

2015年9月,法轮功学员鞠碧云到云岩区荷塘派出所户籍科李曼处办理恢复户口和身份证(注。2001年非法劳教被注销,)被录指纹和签名。

10月初,管段片警罗某某多次找鞠碧云丈夫说鞠碧云的指纹不明(因鞠碧云在外地,),要重录。10月26日,在重录中,李曼说:从现在开始还要抽血,因整容,相片会变,这一批有30多人办身份证,全部通知重新办理,你是最后一个。鞠碧云说:是真的吗?她说:是。鞠碧云说:有文字依据吗?她说:有。鞠碧云见她一直很善的语气,就被骗抽血。

当李曼拿着血去给片警罗某某时,被鞠碧云发现,意识到受骗了。 鞠碧云责问罗,为什么要抽血?为什么交给你?罗说:要上交,李曼没空。又接着说,你手机号码留给我,有事就和你联系。鞠碧云说:没有,有也不给。后来得知, 鞠碧云的身份证早在罗某某之手,要以此手段骗取抽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贵阳市公安管段片警罗某某欺骗法轮功学员抽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1210.html#151227231729-3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