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下午两点左右,滦县茨榆坨镇中街村治保主任李茂亭带领滦县公安局茨榆坨派出所两个警察到茨榆坨村法轮功学员李慕华、李慕珍、李文贺、赵海儒、张俊红、李刚、李顺民家进行骚扰,让签“不炼功的保证”,并给法轮功学员李慕华照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一点,茨榆坨镇派出所的协警欧阳占存等两人又到法轮功学员刘凤英家骚扰,家中没人。下午5点,茨榆坨镇派出所伙同中街村委会又去一次。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上午,茨榆坨镇派出所的警察到中街村法轮功学员宋小兰家骚扰,宋小兰不在,骗她儿子说:找你妈家访是好事,只要你妈说一声不炼功,从今以后就永远不找她、除名。十二月四日,茨榆坨镇政府伙同派出所,中街村委会以关停工厂相要挟强迫宋小兰丈夫(宋小兰家与他人合伙办厂)到中街村委会代写宋小兰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李茂亭拿着污蔑大法的“悔过书”之类的文件到法轮功学员李顺民上班的厂子找他签字。当时李顺民不在场,不修炼的妹夫就替他签了李顺民的名字,妹妹看到后把名字划掉,并对李茂亭讲真相,之后李茂亭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