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93306
中文姓名:
刘立成
姓名拼音:
Liu Lic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宾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150000
电话:0451-57907286、0451-57913842。
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
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
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
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
国保警察:刘建华13796700966
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
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
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
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
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
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
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
网监大队:王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立成。宾县县委书记书记郑永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宾县宁远镇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干扰,抓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4点左右宁远镇派出所王坤鹏、王庆还有一名警员,宾县国保2人到宁远镇包家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洪荣(他是7月28日因诉江被绑架的18人之一),下午5点多钟回到家中。同一天,又到明礼村徐德屯刘瑞学家、修贵家,看没人就走了。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二点多钟到3点多钟之间先后绑架了宁西村杜家屯的杜乃凡,爱国村王油房的王树军,双峰村高家屯的刘亚军,青阳参场的王新才。下午六点多钟是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县拘留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号晚七点多钟派出所又到徐德屯李景龙家刘瑞学家,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又到李景龙家,同时先后又到了青阳新胜屯,爱国梁家屯刘老太太家,让她按了手印。

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十二点多县国保一人,宁远镇派出所有7、8个人,来到宁远镇街里刘丽华的商店,将其绑架。同一天12点多,法轮功学员李志超是宁远镇永 丰村小学校长在单位正在上班,宾县国保,派出所几个人翻墙跳门进入学校办公室,当着全体师生的面强行将李志超戴上手铐绑架。下午把刘,李二人绑架到县拘留 所。

同一天,宾县610支持宾县教委找到教师修红艳面谈诉江一事,又找已退休的老师李杰,李杰没在家。

参与这次绑架的总指挥是宾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义。具体参与的有宾县610,国保大队队长刘立成等人员,宾县宁远镇派出所所长王坤鹏,副所长王庆及警员。除了宾县公安局,县委书记书记郑永刚也脱不了干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8470.html#15123235725-4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