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十五分左右,淮安市清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士新,来自北京的李长明律师出庭为王士新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驳倒了所谓公诉人的所有指控,要求依法释放王士新。
开庭地点是清河区法院第六审判庭,审判长卢正苏、审判员左文洁(女),一位陪审员和一位书记员。二位公诉人是赵屹(女)、翟艳兰(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