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白云街道办事处宋主任和白云新村派出所片警李兴华再次拍门,登堂入室查看后,打手机叫来派出所和西岗分局警察,他们七、八个人冲进室内非法搜查,收缴、劫掠刘慧君个人合法购置的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物;并将她绑架到派出所逼取所谓「口供」三天两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