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3454
中文姓名:
李冲
姓名拼音:
Li C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岔河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岔河派出所电话:5521110。
迫害事实:
唐山市岔河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岔河派出所还有镇里的一个年轻人,在本村书记陈焕昌的带领下,来到法轮功学员杨凤春家,说是调查诉江的事。警察问她哪里寄的,寄到哪里。杨凤春问三人姓名,手机号码,让拿出工作证,他们都不给。期间,一个警察一直录像,一个记录,警察最后要求杨凤春签名,遭拒绝。最后,杨凤春又问警察姓名,有二人说:李冲、王东阳,另一个不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岔河镇王各庄村诉江法轮功学员遭骚扰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5/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22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