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93507
中文姓名:
张翰文
姓名拼音:
Zhang Hanw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昌乐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办公室电话:6222484
检察长:郑爱之3012501、13506473166
副检察长:张志广3012503、18506362503;武德昌3012506、18506362506。
王松梅6222484

昌乐检察院电话:0536-7655290

近照:
家庭住址:
昌乐县法院二楼非法庭审张义成的审判长 刘强 (电话0536-6273831)
公诉人:昌乐县检察院张翰文。(6222484)
迫害事实:
昌乐县检察院公诉人。

昌乐县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下午2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义成。张义成请律师到庭作了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宣判。昌乐县法院二楼非法庭审张义成的审判长刘强 ;公诉人:昌乐县检察院张翰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义成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5/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22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