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检察院电话:0536-7655290
昌乐县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下午2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义成。张义成请律师到庭作了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宣判。昌乐县法院二楼非法庭审张义成的审判长刘强 ;公诉人:昌乐县检察院张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