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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下午2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义成。张义成请律师到庭作了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宣判。昌乐县法院二楼非法庭审张义成的审判长刘强 ;公诉人:昌乐县检察院张翰文。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昌乐县法院对秦丽丽非法开庭,主审法官是刘强。法院只准许两位直系亲属旁听。庭审上午一个小时,下午一个小时,律师为秦丽丽做了无罪辩护。同年十月上旬,昌乐县法院不顾律师的依法无罪辩护,对秦丽丽非法判刑三年,直到现在秦丽丽仍被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