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4
编号:
E000093663
中文姓名:
王孟
姓名拼音:
Wang M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塔河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塔河县公安局】电话区号:0457
局长室: 3666743
局长:刘亚友3666743、13846558353;勾兵3666743办;钟静文
副局长室:3666261、3662676
副局长:孙继斌3662932办、3609885宅、13904573885;许峰3662676办、3662282宅、13604873435;邓华3666848办、13304573588
政委:殷勤13866481988
纪委:张培义366089、13384673668、13384573558
孙继斌3662932宅、3609885、13904573886
易军3666057宅、3664449、13945704318
[国保大队] 3667471
队长:崔玉芝3663932、3667471、18645723021;李军3663932办、13804843102
国保警察:
韩德刚13846558007、3672111宅
吴忠谦13904574123
史伟3667471办、3667471宅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塔河县国保警察。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杨宗波去塔河县公安局讲真相、要回被警察抢走的个人物品时,被绑架到塔河县看守所,也不让家人接见。如今杨宗波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经36天了。

他们不让家人见,还勒索了家人六百元钱。

杨宗波冤案的“办案人”(其实是作案人):塔河县国保队长崔玉芝,国保警察韩德刚、王孟,参与审讯的有塔河县国保警察于双华、王孟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26/孩子学费被抢走-杨宗波索要遭警察绑架-32463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