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早上七点许,桓台公安国保大队伙同博兴县公安国保大队,在宿舍楼下将代东武与妻子绑架,他们暴力用胶带封住代东武的嘴、眼,并戴上头套带到桓台县看守所外西侧的审讯室(是刑警五队的审讯室)。上午九点三十分,由田一丰把代东武送进桓台看守所二零一号室。
当天下午(六月十九日)一点三十分许,田一丰把代东武从看守所提出铐在了刑警五队的二号审讯室的铁椅子上,头上套上铁桶(铁桶的底部钻了许多小洞通气用的),轮流敲打铁桶,连续十天十夜不让睡觉、不许从铁椅子上下来大小便。代东武被迫不吃饭,每天只喝一点水,但最后还是拉在裤里。
其间,多次打代东武耳光,一次田一丰抱着代东武头堵着鼻子灌水,二次逼写死亡遗书,田一丰、庞云峰(音)打代东武耳光。有一次,庞云峰命令田一丰把代东武头上的桶取下来,说:“我看看这个炼法轮功的长什么样”,并辱骂说:“这屌样的还炼法轮功”,并连续打了四、五个耳光又连续打了六、七巴掌,又令田一丰找来一只鞋,又打了七、八下。田一丰又用苍蝇拍(黄色的)抽打代东武的脸。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代东武被非法判三年半,至今已非法关押一年半之久。代东武及家人提出上诉,并控告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指导员庞云峰、副大队长田一丰刑讯逼供一案,现已将控告书送至淄博市检察院及淄博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