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河北大学以其中共常委会“研究”结果名义,责令质量技术监督学院领导要求宋占表必须在“四书”上签字,否则执行保定市“610”下达的重点迫害指令,宋占表仍严词拒绝,并给其讲明河北大学这样做是违法的,信仰自由应受宪法保护,河北大学这样做是在执行明显违法的指令。但质量技术监督学院领导迫于河北大学的压力,仍执行了取消宋占表本学期给学生上课的资格。
参与迫害宋占表的河北大学主要人员:王余丁,河北大学党委副书记;王洪瑞,河北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