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下午3点左右,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若芳被云岩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男两女和中环派出所片警严家琦入室强制抽血。
当天下午3点左右,云岩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男两女和中环派出所片警严家琦,穿便衣敲门进入周若芳居住处,当时就其一人在家。开始他们装得很随意的样子问周若芳是什么文化程度,又问周若芳是否要经常陪母亲去医院看病,是否还在炼法轮功。周若芳说当然要炼,不然生病怎么办。然后他们说:听说你到处去发申诉信,有这回事没有?周若芳说我是写了控告状寄给了最高检察院。
当天来的七个人都很年轻,他们强行将周若芳食指戳出血。那个女的用上面有灰尘的广告纸在周若芳手指上粘血,还说什么只要大家能吃饱饭,这个国家就是好的。他们走后,周若芳发现一张图纸上有她手上的血迹和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