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腊月二十三日刘乃伦再次依法进京上访。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一被北京前门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由县生产资料公司经理宋增元接回,被非法关押在蒙阴县生产资料公司保卫科十一天。正月十二被蒙阴县公安非法刑拘一个月,后回到家中,工作已无,刘乃伦靠卖冷饮及小百货维持生活。不长时间后,县生产数据公司经理宋增元强行伙同保卫科科长褚树刚把刘乃伦关在单位伙房院内西南端的小屋里两个月,并加固了门窗,派闫庆彬专人非法看管,指令每天给刘乃伦一元钱的生活标准,即一天仅六个小馒头,并扬言「饿不死他就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