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3777
中文姓名:
贺维民
姓名拼音:
He Wei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
电话區號:0431,电话:88559260(内勤)、88559353(外线)、88559394、88559374
近照:
家庭住址: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 邮编:130012
贺维民,电话:0431-88559355、0431-88556279、13843021000
迫害事实: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庭长,经手多起对法轮功学员冤判案件。

2014年7月18日至2015年12月29日,贺维民擔任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审判长参与绑架、抄家、冤判大法弟子。

王戈自2016年3月9日被绑架后,三个月后,案子转入朝阳区法院。家属和被聘请的律师多次去法院,始终拒绝接见,打电话也不接。
2016年9月13日早六点,法院秘密开庭,当时只有法院六个人参加,即没有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草草开庭,只有五分钟便匆匆收场,说是证据不足。王戈当庭要求辩护,被法院方拒绝,并说:你要说什么,我们都知道,你不用说了。然后押回看守所,至今又两月有余,仍没有结果。
现案子仍在朝阳区法院贺维民庭长手中。

律师接受孙士英亲属委托,并征得孙士英一家三口本人同意,担任其辩护人,在进入法院审理之前,律师会见、阅卷、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等辩护权基本都得到了保障,可是进法入法院审判阶段,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贺维民、姜辉等法官无故拒绝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拒绝律师阅卷、拒不向辩护律师送达起诉书、拒不接待和受理律师提交的辩护函和委托书等辩护手续文件。法官的行为严重滥权枉法,剥夺孙士英一家三口的辩护权;严重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从2017年3月6日绑架,到2018年7月中旬才到法院阶段。

且检察院同案,到法院却将一家三口案件分开办理,即使法庭上也不让见面,违背人性天理。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贺维民、办案人王亚南带了两位律师,来要挟法轮功学员车平平(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说:以前你被劳教、判刑过,这次是屡教不改,大约十多天后要给你开庭。这是给你指派的律师,给你做有罪辩护。车平平义正词严说:我有自己的律师,我要律师必须给我做无罪辩护,我不需要这两个做有罪辩护的律师。

贺维民、王亚南企图通过要挟车平平,阻挠正义律师的介入没有得逞,但是他们继续一意孤行,阻挠正义律师的介入,于是就出现了刁难律师和拒绝接收律师代理手续的违法行径,直接侵犯和剥夺了律师和当事人车平平的合法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1/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贺维民遭恶报自杀身亡-38902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9/长春车平平的律师依法递交手续-遭法官刁难拒绝-37178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9/长春孙士英被构陷-家人和律师会见、阅卷受阻-372249.html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剥夺孙士英的律师阅卷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8/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1716.html#1872804943-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62.html#161122231841-23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王淑英被冤判三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14/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4131.html#16213222424-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