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93819
中文姓名:
杨国岐
姓名拼音:
Yang Guoq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新宾县法院:
庭长李洪光13841312391
办案人员李丽薪15541373323

地址:新宾县新宾镇和平街。邮编:113200
办公室:024-55022298 024-5080277 024-55080284 024-55022296
院长:郭峰 办公电话:024-55080271 手机13009259338
法官:崔龙峰
法庭庭长:徐仁忠 办公电话:024-5502178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抚顺新宾县法院副院长。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非法关押了一年多后,新宾县法院对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华被诬判三年,刘艳杰、刘玉梅、赵素芹被判缓刑。办案人:李姓女法官;副院长:杨国岐主管迫害法轮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6/2015年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32227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