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宾县新宾镇和平街。邮编:113200办公室:024-55022298 024-5080277 024-55080284 024-55022296院长:郭峰 办公电话:024-55080271 手机13009259338法官:崔龙峰法庭庭长:徐仁忠 办公电话:024-55021787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非法关押了一年多后,新宾县法院对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华被诬判三年,刘艳杰、刘玉梅、赵素芹被判缓刑。办案人:李姓女法官;副院长:杨国岐主管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