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3823
中文姓名:
马明珠
姓名拼音:
Ma Mingz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洮南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固定电话区号:0436(白城市管辖洮北区、经开区、洮南市、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区号相同)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光明南街1800号,邮编:137100
电话:0436-6336090、6227156、6336001
院长:石子宪13843650008(原大安市法院院长)
副院长:季国明0436-6336002
[执行局]
局长:刘长义 0436-6336004,执行人员:梁文波。
[刑事庭]
电话:0436-6336050(主要办案部门)
审判长:孙利
审判员:李晶、林雳、邢国光
书记员:邢蕴科、宫文君、徐巍、蒋天璇
[立案庭]
庭长:刘海军0436-6336004
崔伟东(负责人)、胡建国
监察室主任:刘健
办公室主任:刘建武
审管办副主任:王洪岩
政治处主任:田丰田
警察:徐国军、陈云超 15886100083、铁文 0436-633600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洮南法院人員。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李雪滢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挑拨劳教人员对李雪滢迫害、奴役,延长劳动时间。非法关押期间,被剥夺家人、朋友的探视权,前夫等到非法教期结束李雪滢还没被放回家,就在当地警察和劳教所警察的谎言欺骗及铺天盖地的邪恶压力下,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领着洮南当地法院马明珠等人来劳教所与李雪滢办理了离婚手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5/二次被非法劳教-吉林洮南市李雪滢控告元凶江泽民-3247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