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3835
中文姓名:
李金良
姓名拼音:
Li Jinl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故城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故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魏亮 13373081666
故城县检察院参与人员:栾玉国、申玉花故城县法院承办法官:朱希赞 0318-5631122
故城县法院参与人员:李博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衡水市故城县法院主法官。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斌指使故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翟洪军、陈冰等人闯入于淑林家中将于淑林非法抓捕,并对其殴打和刑讯逼供,同时抄走了他用于还款的五十万元现金。

于淑林随后被故城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于二零一四年遭故城县法院非法审判。本来于淑林只被非法判刑一年,但故城县法院又单方面加上诈骗罪重判于淑林六年半,二者合并执行共七年。

于淑林在被质证时,发现案发时的讯问笔录已被篡改,现在卷宗里的笔录系伪造。判决书中称抄得的五十万元已退还捐款人,可经多方查证,此钱并未退还。于淑林之所以被重判,疑与故城县法院的张晓霞、朱希赞、李金良等人和国保分赃不均、心理失衡所致。于淑林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凌晨四点,张金升在家中被绑架和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法院对被超期关押六个月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张金升非法开庭。进入法庭,正中坐着主法官李金良(男),两旁各有一陪审。当张金升的律师宣布行使回避权时,法官宣布休庭;非法庭审在未开始即结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衡水市于淑林陷冤狱 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6/河北省衡水市于淑林陷冤狱-生命垂危-33509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0/河北故城县法院非法庭审张金升-未到十分钟即休庭-32518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