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3844
中文姓名:
王义冠
姓名拼音:
Wang Yig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通化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 王海峰:13844528666
政委 张卫东:13704351007
副局长 秦健:13944512147
副局长隋克思:13732855666
副局长 闫闱:15143511888
国保大队长王义冠:18043509206
丁姓副队长 15834511451

国保大队队长李斌单位办公电话:04355228581,
手机:13844547155

近照:
家庭住址:
王义冠:18043509206

迫害事实:
吉林省通化县国保大队队长。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张富春、郭庆凤、闫广玲、张国友等七人到通化县三棵榆树镇邮局邮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被三棵榆树派出所四名警察赶到邮局绑架。

通化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义冠带着国保警察到三棵榆树派出所,单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讯问,有的警察拍桌子、恐吓法轮功学员。

王义冠后将邓玉清等七人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扣上“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

在被非法关押十天后,孙秀珍、郭庆凤、王翠莲等三人家属遭到通化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义冠勒索,说拿一万块钱来就可以把人接走,否则就不放人。家属无奈,只好拿着一万元钱去与他们交涉,后来得知警察给办的是取保候审的手续,每人勒索一万元并强制三人写了保证才放回。

事实上,王义冠等人阻扰民众控告,不仅是破坏法律实施,而且是直接践踏法律。王义冠对邓玉清等七人中的五人每个人勒索一万元取保候审,而对邓玉清和张富春继续非法关押。后王义冠将邓玉清和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案件非法提交到通化县检察院,报送到通化县法院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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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2/辽宁新宾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两人已上诉-32658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4/在吉林邮寄诉江状-辽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26229.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5/迫害诉江公民-吉林通化县公检法破坏法律实施-32345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