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常海华。审判长:吕秀丽。
律师于2016年3月13日介入,但是忻府区法院法官吕秀丽以案件已经开庭,律师介入太晚为由,不让律师阅卷。2016年3月29日,当事人在忻府区看守所收到非法判决书,被非法判刑4年。当事人提起上诉,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副所长说:上面不让会见,并设置重重阻拦。
现常海华提起上诉后,律师要阅卷,又遭到忻州市中级法院郎丽英法官的百般阻挠。律师多次坚持要求后最终阅了卷。律师发现几乎所有的案卷材料都有违法之处,证人证言更是栽赃陷害,律师要求二审开庭审理。同时,当事人家属对公安的非法搜家、非法侦查行为进行了控告。可是半个月后,郎法官说不开庭审理了,而且没有给出任何合理合法的理由。
五月二十三日,常海华收到二审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家属也恰恰是在二十三日当天去中级法院找到郎丽英询问情况,郎却对家属故意隐瞒判决结果。家属于二十四日接到当事人从看守所打出来的电话,说想见见家人,并说自己第二天就要被送走。而此刻,律师对此并不知情,因为判决书还在邮寄的路上。
当事人和家属都表示要坚持申诉控告,对这起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以及所有参与者都要绳之以法,彰显公平与正义。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山西省大同市七位法轮功学员杨国国、王佃华、张宪文、青梅、常丽娟、夏润堂、张酉生被警察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张宪文律师和家属来到忻州市忻府区法院阅卷,法官吕秀丽接待了律师,不允许律师阅卷,张宪文案不公开开庭审理,不给律师起诉书。当律师看到吕法官手上拿了二份起诉书,就说给上我一份吧,吕法官拿起二份起诉书气势汹汹的走了,律师跑出去追上去和法官说要拍照起诉书,这样吕法官才让律师把起诉书拍照,并且律师严厉的正告法官“你处处都违法,你不按法律做事,我不能不按法律做事。我知道在忻州市告不了你,我到北京告你。”吕法官说律师“你小心点”,威胁律师。据律师说,起诉书上写着7个法轮功学员是因为早前去忻州市挂“法轮大法好”,“公审江泽民”等条幅被摄像头拍到,还把绑架后从家中抄出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作为证据起诉。因律师有事走了,下午家属来到忻府区法院找到监察人员反映法官违法的情况,却被监察人员推诿,到后来连电话都不接。家属又去了忻府区纪检委继续往上反映,并且递交了文书,还去了信访办同时反映了法院违法的情况。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兰青梅的律师到了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要求阅卷,案管中心的李润林说案子十一月一日就到忻府区法院了,律师向公诉科姜新生递交羁押必要性申请书,姜新生好像卸了重负一样说案子不在检察院了他们不管了,你们去法院吧。当律师指出检察院是监督机构,在兰青梅案子中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这是检察院违法,姜说那你们就去上告吧。后推诿说,我还有事,你们走吧。家属和律师一起到了法院,法官只接待律师,二个法官是忻府区法院刑一庭王永林(审判长)和吕秀丽(主办人),法院法官告诉律师政法委要求起诉书不给律师,只许拍照和复印,还不许律师阅卷,法院法官说政法委要求不公开审理,法官告诉律师十一月十八日不公开庭审,法官和律师说他们也没有办法让律师理解他们,而且不见家属。律师只好写了三份材料递交法院:1、要求合议庭成员回避书。2、要求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3、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要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