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晚上,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派出所警察、居委会人员带着诉江控告书复印件,在未出示传唤证明的情况下,说要传唤4名法轮功学员,刘玉娥、和昭含、张红梅、刘俊英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说要行政拘留15天。现4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南山拘留所。
参与绑架和昭含的责任人由一个穿便衣的领头,两个招商派出所的警察:张志凌,李超(四级警员,警号:066883),还有一个女的自称社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