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93992
中文姓名:
刘庆和
姓名拼音:
Liu Qingh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阿木尔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阿木尔看守所副所长。

法轮功学员姜景林家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阿木尔,是阿木尔林业局直属机关的退休干部。姜景林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学大法后,他处处为别人着想,遵照大法做好人,由于姜景林工作认真负责任,他所负责的单位年年获得上级部门的奖励,他本人也多次荣获优秀工作者、劳模等称号。可是这样的好人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

以下是姜景林自述被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清晨一点钟,阿木尔林业局公安局按照恶首江泽民的命令:公安部门全国统一行动,开始迫害法轮功。阿木尔公安局派两名警察,刑警队的姓张,派出所的姓宋,在我家对门看守所副所长刘庆和家蹲坑监视我。从凌晨一点至三点三十分开始,就使劲敲我家门,四点钟把我带到公安局副局长王国斌办公室,王国斌宣布邪令:法轮功是非法组织,给予取缔,现在停止一切活动。然后我被带到政保科。五点钟由阿木尔局工会主席李双林把我领出公安局。

我们法轮功学员不承认邪恶迫害,每天五点三十分继续公开在公安局门前马路边上炼动功。从七•;二零迫害开始,阿木尔公安局就在我们炼功场和晚上炼静功的室内拍照片和录像,经常在看守所副所长刘庆和家蹲坑监视我,刘庆和媳妇于金凤白天监视我家,当听到我家有开门声,就立即敲我家门看是谁来了,她明目张胆的说:“公安局指派让我监视你,给我一千元钱。”我出门去了什么地方都有人汇报。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晚,公安局闯入我家,政保科单广雷、周卫忠把我绑架到阿木尔公安局刑事拘留所。说我八月份打电话叫人去拿包裹是传递大法资料。还把我同杀人犯、强奸犯关在同一个小监室,让他们监视我。

三个人在没有桶盖的便桶里大小便,小号铁门一锁,小屋严密封闭,不通空气,臭味十分难忍,我还受副所长刘庆和安排的看守严管、辱骂,受着非人待遇。

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二月三日,我在刑事拘留所被关押了二十一天。这时我大女儿及女婿找关系好的人要求放我。就是这样我仍被罚交三千元押金,才被释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30/大兴安岭优秀干部姜景林自述被迫害经历-32596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