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二零一五年习近平先生主张并倡导依法治国,法轮功学员依法实名举报江泽民迫害以后,吉林省农安县万顺乡部分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和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宋立志和两名警察将参与诉江的万顺村法轮功学员李国文非法拘留10天。
三月十七日又绑架了万顺村杨树文,后因血压高回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万顺乡派出所所长宋立志和李雪夫、赵文博等警察绑架利民村九社法轮功学员杨台英并非法拘留10天,骚扰九社法轮功学员勇晓芹并勒索1000元钱,骚扰张显雷、周淑艳、李福珍等利民村法轮功学员,骚扰杨淑文、李淑文、许永山、许子凤等万顺村法轮功学员。六月五日万顺乡派出所警察李雪夫,所长宋立志绑架了万顺村4社法轮功修炼者李国文,送到农安县拘留所,非法拘留11天。
二零一八年,由于李福珍不在家,宋立志又多次电话骚扰李福珍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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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绑架杨太英,骚扰勇晓琴、张显雷的警察有:
所长:宋立志
警察:李雪夫、赵姓警察、王姓警察、刘汉福
杨太英被迫害5天,现已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