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9406
中文姓名:
庞江
姓名拼音:
Pang J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船营区司法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船营区委副书记:张晓岚 
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王宏家
区司法局局长:庞江  
船营区区委、区政府:
吉林市船营区委地址:吉林市松江路127号  邮编132002 
吉林市船营区政府地址:吉林市松江路87号  邮编132001  传真4844680
迫害事实:
2005年5月,吉林市船营区区委副书记张晓岚(女)、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王宏家、区司法局局长庞江等不法官员先是伙同吉林春光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曲江,并以利益和好处为诱饵,和曲江相互利用达成协议,办“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洗脑班预定办2个月。

在此不法“交易”中,曲江把公司的招待所提供给上述犯罪单位,作为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强制洗脑场所。而船营区有关部门为曲江的企业提供方便和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吉林市船营区不法官员和吉林春光乳业公司总经理曲江狼狈为奸,共同迫害大法弟子。曲江、吉林市有关部门和船营区区委等恶徒还从长春“请”来2个邪悟的“犹大”,对大法弟子做所谓“转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紧急营救被吉林市船营区洗脑班迫害的大法弟子(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9/103690.html
吉林市船营区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办洗脑班的更多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10318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