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下午,王凤芝的女儿等三位亲友到梨树街派出所,要求见所长或副所长,回答是都到市里开会去了。亲友只见到了所谓“办案人”宫凤飞。亲友问宫某:“王凤芝犯什么法了?”宫某说:“她炼法轮功,法轮功是X教,在她家搜出很多光盘和书呢”。亲友说:“法轮功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是X教!公安部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名称,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其实一个无神论的党派根本没有权力给有信仰的团体定性。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宫某说:“《最高法院审理邪教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有很多光盘和书的就可以判刑。”法轮功不是X教,那些光盘和书就不是罪证。王凤芝没违法犯罪,应当放人!”宫某说:“我是办案人,我得听领导的,你们找领导吧,再就是找法制科、检察院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