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4137(传真)威海环翠区法院:0631-5232541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九点钟,邹吉超被威海市环翠区法院传唤,一位叫王迪的法庭书记,把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立案审查的卷宗,递给邹吉超让他签字,说十天后开庭,邹吉超当时就质问她,二零零零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 公安部,联合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明确认定的十四种邪教名单中,有法轮功吗?你们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我,我是不会签字的。说完就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