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三月下旬,新疆乌苏市法院将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张梦生六年、冯正健五年、李洪福四年半、肖奶香四年、李风丽两年、张桂英一年半。目前李风丽等人已经上诉到塔城地区中级法院。
新疆乌苏市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对六人进行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是乌苏市法院刑庭庭长吴兴华和两个陪审员,所谓公诉人是高英。法轮功学员们的家属从北京请了梁小军、郭海跃、姜一兵和蔺其磊四位律师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