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西市区公安分局陷害朱瑞敏、吴瑞庭,向西市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讼科吕波受理。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西市区检察院向西市区法院提起公讼。
西市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九时对她们进行非法庭审。由审判长刘某某、审判员徐妍、陪审员、公诉人吕波、刘某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庭审。
因为朱瑞敏、吴瑞庭不承认荒唐的罪名,拒绝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于是法院立即对她们采取强制措施,原本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又要把她们逮捕。又经过一番体检,因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西市区法院和公安局的人各自离去,她们自行回家了。
营口市西市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通知:对两人各非法判刑四年,夫妇俩当时提起上诉,因此,他们经常被骚扰今天被逼去法院,明天被逼去体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朱瑞敏夫妇的上诉被营口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非法维持西市法院的原判。他们二人均被诬判四年,还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他们又接到西市法院通知,让他们明日进行收监体检。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朱瑞敏教师被绑架到沈阳大北监狱。丈夫吴瑞庭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