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榆树市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长闫国辉和管瑞川去山东孤岛将长期流离在外年近六十岁的刘淑艳绑架回榆树市,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刘淑艳被关在看守所五个月时,一双儿女几次想见母亲都没见到。后来他们给母亲请了北京律师,可是,检察院办案人赵铁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律师,在电话中对家属大吼不见家属,匆忙把案卷移到法院。
继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榆树法院对刘淑艳的庭审后,吉林省榆树市法院又于四月十一日下午四点钟开庭,宣判刘淑艳三年徒刑,法庭内只有法官张立国、诉讼代理人赵铁骑、当事人刘淑艳和三名旁听(刘淑艳八十来岁的老母亲、还有弟弟和一名亲属),和一些法警,审判时刘淑艳的弟弟说要上诉控告,一句话没等说完就叫几个法警强行推出法庭,宣判结果是冤判三年,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七分钟,就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