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0日晚,派出所户警房建叫谢振佑的妻子去派出所一趟,去后就被扣押,逼她写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书,遭拒绝。派出所又把谢振佑从家里叫去,国保的干警说谢振佑没有把她管好,迫使他以后要看好她,再不要去北京上访,不然会如何如何,并说要写了保证才放她回来,谢振佑严词回绝说:“公民上访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受现有法律保护的”,给他们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凌晨才让我回家。妻子被劫持到长沙市拘留所拘留15天。她在拘留所绝食反迫害,警察多次打电话要谢振佑去“做工作”,他提出应该给绝食者合理的答覆,这样的“工作”他做不了,因为你们是无故将她骗走非法关押的。他们对谢振佑十分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