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上午九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郭明清开庭,律师和她年迈的母亲及时到庭进行无罪辩护。
非法庭审开始,律师要求法官解开不到一米五身材的郭明清手上的手铐(法警大约松开十多分钟后再给她戴上),法官宣读对郭明清指控后,辩护律师从多方陈述法轮功不是“邪教”;指出举报者不足十八岁,不具备法定年龄,所谓证人无效。
这次开庭法庭没有给家人、律师通知,连郭明清本人也不知道。是她母亲前一天带律师去岳塘区检察院、法院了解案子的情况,才得知第二天要开庭。
这次迫害过程除湘潭市、区610外,还有湘潭市岳塘区国保大队副队长胡定康、下摄司派出所片警何茂丰、岳塘区下摄司雅雀塘社区人员的参与。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分局借口郭明清对中学生说了几句「法轮大法好,退党团少先队保平安」,再次绑架她到了看守所。从六月十二日起,郭明清八十二岁的老母亲连续七天走到下摄司派出所要女儿,要求派出所释放女儿回家。可是下摄司派出所没有任何警察搭理老太太,可怜的老母亲又找到认识的小区片警何茂丰,换来的是何警察的粗言谩骂,并扬言要打死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