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25日晚8点左右,烟台市福山区蒲湾社区治安主任刘东杰把于秀玲家的储藏室撬开,发现里面有大法横幅、打印机等,随即报警。接着,来了两辆警车,福山区天府街派出所的警察来了以后,对于秀玲说:“蒲湾治安主任举报你,说你在偷人家东西往楼上搬。”然后,警察就开始抄家,共抄走了3台电脑、3部手机、《转法轮》20多本、其他大法书40多本、师父的法像、打印纸2箱、打印机耗材等。
第二天,国保警察又到于秀玲家把她的身份证搜走了。26日早上,警察将于秀玲带到牟平滨海医院查体,下午送去烟台市看守所。由于身体情况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送了2次,都被拒收)。办案警察是国保大队的秦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