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94541
中文姓名:
李双城
姓名拼音:
Li Shuangc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方强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方强劳教所犯人。

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路通被关押在方强劳教所期间,被秘密带到早已准备好的空调房间里酷刑迫害。主谋有王飞(党支部书记)、姜信海(中队长) 潘月华、谷以利、丁科长、曹队长、朱队长等12名警察。他们一共用了12名警察、12名吸毒、斗殴、嫖娼、抢劫、盗窃的犯人对他行刑。

遭暴打:他们拉上窗帘,用鞋底猛抽路通的耳光,至今他的两个耳朵24小时都是蝉鸣的响声,特别是夜晚响的更厉害,头脑胀痛难以入眠。路通的脸都被他们打得变了形,牙齿松动,牙龈肿胀。有时八个犯人同时打他,把他按在地上,犯人周峰用脚踩住他的手旋转碾压,犯人李双城用脚猛踢他肛门、犯人雷汉祥碾压他大腿内侧、用手指掐他大腿内侧,犯人姜国章用腿猛踩他的后背。此后路通吐了两天的血,用擦厕所的抹布塞住他的嘴,不让他喊叫,用脚踩在他的头上,猛烈轮流踩路通的脚,被罚蹲。脚就是被长时间罚蹲罚站和他们这些犯人猛烈轮流碾踩致残。 这些犯人就是这样对路通施暴到下半夜3点钟,直到打累了,他们才休息一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3/被劳教、判刑迫害身体残疾-苏州市路通控告江泽民-32521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