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4686
中文姓名:
孔祥来
姓名拼音:
Kong Xianglai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沈北新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24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邮编110121
院长:高铁军18704000958、89749999办。
副院长:郭红13840398765、89749966办。
[刑庭]
庭长:马靖浩13694135533、89749865;邹东辉13591656568、89749792办、89611578宅。
副庭长:赵迎娇18842581008、89749897办(主审法官)。
法官:夏京源13700038182、89749756。
书记:张娇娜13555767160、89749757;张娇娜13555767160、89749757;王旭13998873629、89749755;朱静13840271826、489749756;张颖13236637430、89749757;聂奎帅 13478208505、89749757。
近照:
家庭住址:
孔祥来 座机:024—22763149 手机:13898883860
迫害事实:
现任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曾任职沈北新区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新城堡二村村民梁志群,现年50岁,因控告江泽民遭新城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2月23日遭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3月17日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3月25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梁志群提起上诉,二审仍非法维持原判。

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
一审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
邮编110121
审判长(主审人)赵迎娇
审判员吕光宏
陪审员陈宏颖
书记员张娇娜
主审人白丹
刑二庭庭长张素燕
刑二庭副庭长孔祥来

沈阳市中级法院:
院长周维远
副院长孙建军孙淑华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67岁的法轮功学员何明英,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在沈阳北站正常乘坐火车出行,却遭到沈阳铁路公安国保、北车站派出所警察的绑架与构陷,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法院非法诬判一年、罚金二千元。何明英于六月十四日提起上诉。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法官(审判长):温晓霞
法官(审判员):孔祥来、于晓微
法官助理:金梁、许铭轩
书记员:付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7/沈阳何明英被非法维持冤判-家属依法控告遭恐吓-48430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6/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8826.html#1651603544-26
迫害证据证词: